《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模式与机制创新研究》简介

发布时间:2018-11-19浏览次数:1069

福建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模式与机制创新研究》简介

(作者:吴宏洛)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意涵。新时期的中国社会组织,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角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国家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合作者,社会主义慈善道德文化的引领者,构建和谐社会的桥梁与纽带。福建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和祖国统一大业的前沿平台,“五区叠加”优势为社会组织的创新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与平台。由吴宏洛教授撰写的研究报告“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模式与机制创新研究”聚焦“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着力探索社会治理创新模式,建设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合作互益机制,形塑社会组织的志愿精神,运用“互联网+社会治理”提升社会组织的治理绩效。促进治理体系协同共治、经济良性运转、社会和谐发展。

理论创新意义: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意义在于通过组织化机制促进理性表达,通过自发机制及时反应诉求,通过多方对话机制搭建协商平台,通过参与机制达成矛盾调解,通过自治机制进行危机预警,通过服务机制满足社会需求,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报告建构了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合作互益机制的理论分析模型,旨在推动政社分开,完善社会组织支持和监管体系,提升社会组织专业化职业化程度,推进社会组织自主性和资源动员力等创新机制建设和制度性支持体系的完善。

应用价值与实践意义:福建省社会组织作为社会治理的新进者,囿于治理经验和治理能力的欠缺,存在社会认可度不高、公信力不足、运作资金匮乏、组织行为不规范、与政府衔接不到位、监督管理漏洞等诸多发展瓶颈。报告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深度剖析了“福州军门社区”等6个具有代表性意义的实践模式,以创新治理机制为抓手,探索性建构福建省实践层面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创新战略、优化路径、制度保障、社会支持体系和技术驱动要素,并将其上升到制度设计层面和具有操作意义的政策实施过程。

报告于201618日获原全国妇联书记处第一书记宋秀岩肯定性批示,原福建省委书记尤权2016128日再做肯定性批示。报告的政策建议成果分别被全国妇联、福建省妇联、民盟福建省委采纳,并呈报民盟中央,获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大会提案。

(作者单位: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