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莉教授

发布时间:2019-03-25浏览次数:3627



    张莉,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学科带头人。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法总论、人格权、侵权责任法,学科专长为民法学。现任正处级组织员、校党委巡察办副主任,兼任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福建省法学会常务理事。获“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福建省C类人才”“福建省法学英才”等称号。曾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台湾大学法律学院、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访学。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子课题负责人1项,教育部项目2项,福建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1项,一般项目5项。科研成果获省部级奖一等奖3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3项。研究报告获省长批示,并被教育厅、住建厅采纳1篇;被省妇联采纳并在全省推广2篇。指导“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国家三等奖3项,省级特等奖2项、省级一等奖1项、省级优秀奖1项;指导“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法律文书写作大赛”获国家三等奖1项。指导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获国家级立项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