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福建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师大学工〔2017〕36号)文件相关规定和学校《关于做好2023届家庭经济困难本科毕业生就业补助金申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年级辅导员审核通过以及学院审核通过,现将“家庭经济困难本科毕业生就业补助金”拟获得者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年级 | 专业 | 资助金额(元) |
1 | 欧阳蓉群 | 2019级 | 思想政治教育 | 2000 |
2 | 何梓艳 | 2019级 | 思想政治教育 | 2000 |
3 | 阿瓦妮萨·麦麦提 | 2019级 | 思想政治教育 | 2000 |
4 | 古再丽努尔·阿卜来提 | 2019级 | 思想政治教育 | 2000 |
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20日(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来访、来函等形式反映。
监督电话:0591-22868986。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