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师大学工〔2020〕25号)文件相关规定和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年级辅导员审核通过以及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现将2023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复核通过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 年级 | 学号 | 姓名 | 家庭经济困难等级 |
1 | 2022 | 114012019005 | 罗国琼 | 特别困难 |
2 | 2022 | 114012019006 | 王炜龙 | 特别困难 |
此名单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5月30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来访、来函等形式反映。
监督电话:0591-22868986。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