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年度福建省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项目申报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8浏览次数:10

单位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推进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建设的意见》(闽委教思〔201711号),2024-2025年度福建省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课题列入省社科基金项目,现将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以及《福建省“十四五”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推动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全力推进社科事业繁荣发展,高标准打造社科强省,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学科要求

  马克思主义理论以及哲学、历史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民族学、新闻学、人口学、宗教学、心理学等学科。

三、选题要求

  重大项目申报应围绕课题指南拟定;重点项目可围绕重点选题课题指南拟定,也可结合个人研究情况拟定。

四、资助额度

  重大项目为10万元,重点项目为7万元。申请人应根据项目申请类别提出资助经费,并按照《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闽财政研[2021]6号)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五、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仅限各普通高等院校,其他单位不得申报。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重大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重点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申请。

  (三)本年度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立项的;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截止前,相关管理部门已发布结项公告或通知的除外);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中心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被清理撤项的(自终止之日起三年内、撤项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报。

六、研究时限和成果要求

  (一)阶段性成果

  在权威期刊发表1篇(含)以上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被《新华文摘》(含网络版期刊)《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摘的;在中央“三报一刊”上发表1篇(含)以上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理论文章的;项目研究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得到在职省部级(含)以上党委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的。

  (二)最终成果

  基础研究期限为3年,最终成果形式为专著的,结项需提供一部不少于10万字书稿的最终成果(与项目研究内容一致),专著须鉴定通过后方能出版,违反规定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相关资助协议。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集的,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至少要在本科高等院校学报以上学术期刊公开发表5篇(含)以上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不少于2篇。

  应用研究期限为2年,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结项需提供一份不少于2.5万字的研究报告(与项目研究内容一致),理论观点、政策建议原则上要获得省直机关有关单位负责人、设区市党委政府在职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或被省直机关有关单位、设区市党委政府采纳吸收才能结项。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采纳单位公章。

七、申报材料要求

  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即取消项目申请人三年的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的一律按撤项处理。

八、审核要求

  各有关高校的科研管理部门作为二级单位受理本校的项目申报,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保证申报质量,对申请书、活页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申请人资格、选题、课题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项目组是否具有完成研究任务的充分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

九、申报时间

  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220.160.53.10:8010/)将于2024949:00202410818:00开放,在此期间申请人可登录系统,实名注册申请,提交责任单位审核通过后,即可再登录系统,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并从系统上自行下载《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及时上网填写,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十、报送材料

  各单位报送社会科学处的纸质材料包括:

  (1)《申请书》2。《申请书》须用计算机填写、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并加盖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公章和学校公章;

  (2)《论证活页》2。《论证活页》须用计算机填写,基础研究《论证活页》限用两张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应用研究《论证活页》限用一张A3纸双面印制、中缝对折;

  学院10月9日前将材料统一汇总后社会科学处,联系人:李绍锋,联系电话:0591-22867459,联系地址: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行政楼501

 

  

 

附件:课题指南.docx

  

 

  

 

          社会科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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