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就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校思政课建设的重要指示以及新时代学校思政课建设推进会部署,认真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着力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深入研究思政课建设和教学基本规律、重大问题,守正创新推动思政课建设内涵式发展,不断提高思政课的针对性和吸引力,努力培养更多让党放心、爱国奉献、担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确保党的事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后继有人。
二、本次受理申报的研究专项包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重点项目应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聚焦思政课建设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教学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体系化学理化研究。
一般项目应立足于思政课教学实践,围绕对思政课教学创新具有理论支撑作用和实践指导作用的问题,开展具有学科视角的创新性研究。
三、重点项目设置课题指南,一般项目不再设置课题指南。
申报重点项目的申请人可根据《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课题指南(重点项目)》条目直接申报,也可结合自身研究实际和教学实践适当修改课题名称申报。
申报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可对照研究专项近年课题指南的导向、已立项课题和研究成果,着眼推动思政课建设内涵式发展,科学拟定题目申报,避免脱离实际、简单重复或低水平研究。重点围绕目前开设的各门思政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设计改革创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与思政课相融合,学校国防教育,课程思政教学创新,数字赋能思政课建设,思政课教学示范讲义、创新课件、优秀案例等方面开展深入研究。
选题表述要符合项目定位,突出问题导向、学科视角,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四、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规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
(二)重点项目申请人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一般项目申请人需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三)申请人可根据教学实践和研究实际自主确定课题组。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支持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展示活动特等奖获得者、国家级课程思政教学名师等优秀思政课教师担任负责人申报课题。鼓励中小学思政课教师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在涉及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相关课题中,必须有高级职称的中小学思政课教师担任课题组成员。
五、研究专项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详见全国哲社办网站)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六、研究专项完成时限一般为2—3年。
七、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研究专项申报作如下限定:
(一)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研究专项,申报2024年度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及其课题组成员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研究专项,承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研究专项。
(二)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研究专项,须在《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三)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次研究专项。
(四)立项后凡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八、申报课题实行同行专家通讯评审,评审采用《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课题论证活页》)匿名方式,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要按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九、申报时间安排:
(一)本研究专项实行网络申报,申报系统于9月23日开放,申请人可登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的“项目申报系统”,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二)具体时间安排
9月13日前:申报动员,各单位联系社科处反馈申报意向并告知初步选题方向。
9月27日前:提交申请书初稿,社科处进行形式审查。
9月29日至10月6日:学院和社科处共同组织评审;项目负责人修改申请书。
10月7日前: 项目负责人系统提交定稿材料。
10月8日上午12点前:由各单位统一收齐纸质版材料,包括:申请书3份,活页5份(A3双面打印,中缝装钉)送至社科处504办公室。
社会科学处
二O二四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