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6-10-18浏览次数:334

 

为贯彻教育部的文件要求,落实福建师范大学发展规划和学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的精神,加强本科教学工作,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努力开创教学工作的新局面,现针对我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本科教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1、牢固树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坚持树立质量是高等教育的生命线,以人才培养为中心,正确处理好规模、结构、质量的关系,处理好本科教学与研究生教学、教学工作与研究工作的关系。确保教授、副教授坚持为本科生上课,作为学院年度教师工作考核的必要条件。

2、进一步完善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培养目标与培养方案。在培养目标、培养要求、核心课程、学制学分以及专业教学计划表设置制定上,要突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特色,以及我院承担全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特殊性,注重科学性和创新性,强化实践性,注重差别化、个性化、多样化教育,尊重学生的个性需求。

3、加大师资队伍建设。坚持“内育外引”相结合,注重改善师资力量的学缘结构和年龄梯队,注重对青年教师的传帮带;坚持立德树人,将教师的德育放在考核首位,规范教师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实行一票否决制;鼓励教师积极开展国内外访学进修交流,积极开展各级各类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和立项,将科学研究与教学紧密结合,学院对获得教学改革项目的老师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4、进一步加大本科教学资源投入。在教学经费投入、教学设施等方面向本科教学倾斜,积极建设好图书资料室、本科生教育实习实训实验室,加强对教学经费投入的使用管理,对于基地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项目等专项经费保证经费使用的规范性,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5、进一步加大教学改革的力度。学院要加大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从教学手段、教学方式、考试方式、教学内容等方面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时代要求和理论深度、大学生新闻乐见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体系,重视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社会实践。

6、加强优质课程资源建设。进一步建设好四门思想政治伦理课省级精品课程,加快数据更新和维护,同时加大马克思主义理论核心课程的精品课程申报与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网络资源,发挥网络课程的示范性作用。保证选用教材的先进性和适用性,鼓励教师积极编写专业课教材以及申报国家级规划教材。

7、加强本科教学管理,确保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学院成立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教学督导组等教学决策、咨询和监督机构,充分发挥专家、广大教师和学生在教学决策、科学化管理中的作用,从而保证教学工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明确教学工作纪律,严肃查处各类教学事故

8、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的监控与质量保障。完善校、院、系三级质量监控体系,建立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为主导,各级管理人员、各教研部系主任听课制度,及时了解和解决教学第一线所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完善同行评价制度和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效果的调查反馈制度,形成由学生评价、同行评价、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评价三部分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9、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建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传统与特色的学风文化,坚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营造勤学上进、求真务实的马克思主义精神品格,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强化对学生学习的引导,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从而增强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