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做好2014年优秀应届本科生推免研究生方案

发布时间:2013-09-17浏览次数:406

 

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做好2014年优秀应届本科生推免研究生方案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关于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实施办法》(闽师研〔2012〕9号,下称《接免办法》)和《关于做好201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和接收工作的通知》(师大研〔2013〕39)精神,为了更好地做好推免工作,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研究生,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推免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根据学校制订选拔推免生的基本条件,学院制订选拔推免生的具体条件如下。

(一)选拔推免生的基本条件: 

1.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大学一至三年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前30%。

3.在学期间外语成绩要求: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且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380分。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推免名额分配

(一)我院本年度推免生的推荐名额共5名,其中学术学位3名,专业学位2名。取得推免生初选资格的学生按照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选择专业。

(二)专业学位推免生 指标为专用指标,不转为学术学位推免生指标。

三、推荐工作安排

1、9月17日—9月20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福建师范大学2013年推荐免试生资格申请表》,20日下午3:00—5:00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及书面读研诚信承诺至旗山校区人文楼5层511室,逾期按自动弃权处理

2、9月25日16:00:推免申请者复试;

3、9月25日—9月29日:对择优确定推免生的名单及专业在本院布告栏和网页上进行公示;

4、所有取得推免生初选资格的学生持学生证、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一张和体检费于9月27日上午7:50到旗山校区医院门诊一楼大厅办理体检手续。未参加体检或未按期参加体检者,按自动放弃推荐免试资格处理。体检费用66元。

5、9月29日前:学院提交推荐生相关材料。包括《申请表》、《汇总表》、《推荐工作说明》、《承诺书》、外语级别证书复印件、本专业同年级的平均学分绩点情况一览表;

6、10月10日:学校审定推免生名单。

五、其他注意事项

2014年始所有研究生都需缴纳学费,若获得推荐免试生资格,不得放弃推荐资格。所有推免生都应参加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马克思主义学院2014届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复试办法  

 

一、 复试对象

符合学院推免生具体条件的推免申请人。

二、 复试小组组成及职责

1、复试小组由院党政分管领导、学科带头人、硕士生导师组成,并设秘书1名。复试过程应由秘书做详细文字记录并填写相关表格。

2、复试小组在复试结束后,应根据考生综合情况进行排名,并认真做好综合成绩排名表。学院根据推免名额和考生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推荐名单。

三、复试时间、地点、方式

1、复试时间:2013年9月25日晚7:00。

2、复试地点:旗山校区人文楼5楼小会议室

3、复试方式采取面试方式。

四、复试内容

1、外语水平测试。

2、思想政治素质考核。

3、专业素质考核: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面试办法

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要逐个进行面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二十分钟。面试一般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由面试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面试老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面试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面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面试分数。

六、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平均学分绩点50%+复试成绩50%(其中口语成绩占复试成绩10%,专业面试占复试成绩90%。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推荐。

 

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