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2011-07-25浏览次数:700

 

 

福建师范大学攻读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院名称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1

马克思主义经济发展史

2

 

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

学习年限

3

4

 

5

 

指导组
负责人

吴宏洛教授

指导小 组成员

吴宏洛教授  王岗峰教授

俞志副教授  李莘副教授

培养目标:

        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和正确的理论研究方向;熟悉马克思主义主要的经典著作;了解马克思主义形成的历史背景,认识马克思主义产生的历史必然性;了解马克思主义发展历史进程,掌握马克思主义在不同历史阶段发展的基本知识和在中国的发展进程;掌握一门外国语并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了解本学科最新动态;能够胜任与本学科相关的教学、科研、宣传和党政工作。

 

 

培养的主要内容(含培养方式与方法,教学实践与社会调查,学位论文工作要求与安排等):

 

    本专业培养工作实行指导组集体指导与导师指导相结合的方式,着重培养研究生的自学能力和独立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1.学习硕士学位课程和其他所规定的课程(具体包括公共学位课、专业学位课、专业必修课、选修课),全部课程经考试或考查,成绩合格者,取得相应学分,并符合学校其他规定条件,方能申请参加学位论文撰写和答辩。

       2.在导师指导下,参加科研活动。具体包括参与导师主持的科研课题,并承担一定工作,从事调查研究,撰写调查报告或学术论文、参加科讨会。在学期间应在公开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

        3. 参加社会实践,到实际部门从事与专业相关实际工作并撰写5000字以上的实习报告,或校内教学实践,在导师指导下,讲授8学时的本科课程。

       4.撰写学位论文,进行论文答辩。硕士研究生的论文选题一般应在第四学期确定,并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制定论文写作计划,提交开题报告。经指导组审议后,展开具体研究和写作,并在第六学期完成论文写作和答辩。

       5.学位论文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论文要以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观点、方法为指导,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对学术问题或实际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是观点鲜明、论据翔实、论证充分、结构严谨、逻辑合理、文字表达通顺、具有一定的创见。

       6.依据我校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相关规定进行论文评审和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