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建设是教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根据学校课程建设的有关精神,以及我院课程建设工作改革发展的实际,以科学规划,重点建设,注重检查为指导思想,实行目标管理,科学管理,建立评估机制,确保课程建设质量,为推动我院课程建设及各项教学工作和教学改革,特制定本办法。
1、课程建设由课部考核评估领导小组实施领导、组织和检查。
2、建设课程分为省级精品课程、校级精品课程、校级重点课程和课部重点课程四种类型。由课程所在教研室进行组织、规划和建设,成员为教研室相关教师。
3、认真制定课程建设规划。重点建设课程申报批准后各教研室、课程组应根据课程实际和省课程建设评估指标,制定切实可行的三年建设规划,要求内容完整,措施具体,特色鲜明。明确建设目标和责任,争取按期接受校和省级课程建设验收评估,努力建设具有示范作用和代表性的精品课,优质课。
4、课程建设由各门课程负责人和系主任共同负责。课程组教师应按照课程建设要求,做好课程相关教学文件的制定编写工作(包括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计划、教研计划与总结、教研活动记录、课程档案等),要求档案齐全完整。
5、积极建设年龄、学历、职称、人数构成合理的教师队伍和学术梯队。应提出课程组教研教师培养、进修、提高的师资培养计划安排
6、建设课程应有明确具体的改革目标与方案。根据省级优质课程评估指标体系,开展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开展多媒体教学软件和试题库的研发工作,积极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手段促进教学改革。重点建设课程在三年建设期内必须申报立项并完成一项省级或校级相关教学研究项目。
7、设立课部教研活动优质奖。每学期由课部考核小组组织进行教研活动检查,对教研活动数量达到规定要求(四次)、内容新颖有特色、效果明显的课程组进行奖励。
8、课程建设经费主要由课程负责人负责安排和使用。省级校级重点课程建设经费主要由学校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划拨,课部重点课程建设经费由课部划拨。每学期开学初,课程组应在集体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提交课程建设经费预支方案,并报系主任审批。
9、加强对各层次建设课程的检查评估工作。每年年终对照各项评估指标体系由教研室进行总结检查,组织准备材料,写出自评报告,经课部年终考核评估领导小组综合评定,作为年终进行奖励的重要依据。
10、课程组要做好工作、活动、会议、讨论记录,注意保存有关教学文件(课程建设规划、经费使用计划、师资培养计划、教研教改活动计划、教研教改工作总结等)、课程档案(进度计划、教学准备情况、平时成绩记录、考试样卷、标答、考试成绩表及试卷分析)、教学背景资料、教研活动记录等原始资料,按照教学档案建设要求,定期进行整理和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