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建义 《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9年第1期)
摘要:内在逻辑是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整体性的根本视角。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社会、个人辩证统一的理论逻辑,人类社会历史方位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逻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逻辑,回应当代中国问题的现实逻辑,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倡导”整体性的内在逻辑。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整体性;内在逻辑
生活实践是有逻辑的,反映生活实践的价值观念之间也是有逻辑的。“当我们通过思维来考察自然界或人类历史或我们自己的精神活动的时候,首先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幅由种种联系和相互作用无穷无尽地交织起来的画面。”[1](P23)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要注意把握其整体性,防范和克服对“三个倡导”内在整体逻辑理解的表面化、碎片化倾向。其中原因有:一是大众化是凝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个前提预设。但大众化易于割裂核心价值观的通俗化与理论性、实践逻辑与理论逻辑之间的紧密联系,导致核心价值观内在整体逻辑的虚化。这样的大众化只能建立在直觉和感性经验之上,成为失去学理基础的形式上的通俗化。这种肤浅的大众化、通俗化是不能够真正掌握群众的。二是“三个倡导”提出的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和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是一个简明凝练而内涵丰富、层次有序且内在逻辑严密的核心价值观。但因“分层”而易于被“割裂”理解,导致对“三个倡导”内在逻辑理解的表面化、简单化。或将“三个倡导”与国家、社会、个人层面简单地一一对应起来,或过分强调个体的价值规范而忽略国家和社会所承担的价值使命,或过分强调国家和社会所承担的价值使命而忽略个体的价值规范,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的主体彼此孤立,忽视其整体性和系统性,难以体现“三个倡导”内在整体性所应有的合力。因此,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整体逻辑,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问题。“行动、实践是逻辑的‘推理’,逻辑的格。”[2](P233)因此,从内在逻辑视角,将更加清晰、深刻地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整体性。
一、基于国家、社会、个人辩证统一的理论逻辑
唯物史观的出发点是“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3](P67)这种现实的个人“不是某种处在幻想的与世隔绝的人”,而是处在与自然、与他人复杂联系中的人,“应当避免重新把‘社会’当做抽象的东西同个体对立起来。个体是社会存在物。因此,他的生命表现,即使不采取共同的、同他人一起完成的生命表现这种直接形式,也是社会生活的表现和确证。”[4](P188)现实的个人本身就是社会的存在物、历史的存在物,也总是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之中的个人,“不仅我的活动所需的材料——甚至思想家用来进行活动的语言——是作为社会的产品给予我的,而且我本身的存在就是社会的活动”。[4](P188)“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5](P102)没有脱离社会的抽象的人,也没有脱离人的抽象的社会。由此,马克思提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3](P60)这些论述基本上勾勒出了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原则、价值取向和价值目标等,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倡导”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倡导”,充分显示了“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之间的逻辑结构。个体价值的实现,必定依赖于一定的集合体——国家和社会的担当。所谓“涓涓细流汇成河”“大河有水小河满”,形象地描述了个人与国家、社会之间的关系,阐释了“国家强、社会好、个人好”的内涵。因此,“在选择职业时,我们应该遵循的主要指针是人类的幸福和我们自身的完美,不应认为,这两种利益会彼此敌对、互相冲突,一种利益必定消灭另一种利益;相反,人的本性是这样的:人只有为同时代人的完美、为他们的幸福而工作,自己才能达到完美。”[6](P459)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现实的个人”出发,将国家、社会、个人紧紧联系在一起,“三个倡导”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相互贯通,共同构成一个逻辑严密、层次分明的统一整体。突出以整体合力来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即“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这样就有无数相互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由此就产生出一个合力,即历史结果,而这个结果又可以看做一个作为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的产物……每个意志都对合力有所贡献,因而是都包括在这个合力里面的。”[7](P605-606)这就是“三个倡导”的特色和优势所在。
基于人类社会历史方位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逻辑
从人类文明进程来看,国家、社会、个人在社会结构中的地位经历了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变,呈现出由合一到分离的流变轨迹。传统社会是政治、经济、社会高度一体化的整体性和同质性社会。传统社会的整体性在中世纪开始有了一定程度的“松动”,但还依旧维持着一元化的社会结构。社会结构真正意义上发生改变,将个人从传统的整体性社会结构释放出来是近代社会的事。一是政治、经济和文化等社会生活的基本领域,从原来的以政治领域为绝对核心逐渐转向各领域的相对独立和自主,从而实现了从“领域合一”向“领域分离”的转向;二是个人的“私人生活”从社会的“公共生活”中分离出来,获得了独立自主的存在空间。如果以国家、社会、个人之间关系作为社会结构变迁的描述视角,传统社会是国家、社会、个人一体,国家吞噬一切的社会结构;现代社会是国家、社会、个人日益分化的社会结构。正如马克思所指出,“我们越往前追溯历史,个人,从而也是进行生产的个人,就越表现为不独立,从属于一个较大的整体。”[5](P2)
毫无疑义,当代中国无疑是现代社会。一方面,现代社会结构的典型特征是异质性和分化性,“如果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没有共同的核心价值观,莫衷一是,行无依归,那这个民族、这个国家就无法前进。”[8](P168)另一方面,在这样的时代方位中,如果仅仅强调核心价值观对于国家发展的导向功能、凝聚功能,或对于社会发展的整合功能和调节功能,或对个人发展的价值引导和价值规范功能,就无法形成个人、社会、国家之间的良性互动。因此,以“三个倡导”揭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了对人类社会发展历史方位的准确把握和科学认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本质上是国家、社会、个体三个主体构成的价值共同体和行动互动体。三个主体之间具有共同的价值理念和追求,在具体实践中相互联系,相互贯通,具有整体性。
同时,“所有这些体系都是以本国过去的整个发展为基础的,是以阶级关系的历史形式及其政治的、道德的、哲学的以及其他的成果为基础的。”[9](P54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历史逻辑的民族性、特殊性,就体现在中华民族辉煌、曲折和复兴这条主线之上。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灿烂的文明。曾经有过冠绝宇内的盛世,对内“小邑犹藏万家室,公私仓廪俱丰实”;对外时清海宴、文怀远人、和睦万邦。也曾走过“雄关漫道真如铁”的近代,面临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国家积贫积弱,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经历了无数仁人志士对民族复兴的辛苦求索和艰难追寻,在这“人间正道是沧桑”的今天,“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有信心、更有能力实现这个目标。”[8](P50)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任务。因此,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倡导”的内在整体性,还要从中华民族5000多年绵延不绝的文明传承中去把握,从近代170多年灾难深重的遭遇中去理解,从中国共产党90多年的艰苦卓绝的奋斗历程中去领会,从新中国近70年艰难曲折的接力探索和40年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中来深化。
三、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逻辑
“人们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总是从他们阶级地位所依据的实际关系中——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获得自己的伦理观念。”[10](P434)任何一个社会核心价值观的形成,都有其不以人们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逻辑,这种客观逻辑在社会实践中就表现为实践逻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成,一是基于世界社会主义500年发展经验和教训的总结。社会主义运动不是自发的,而是在价值驱使下的自觉运动。价值自觉是社会主义运动的显著特色。判断某种社会主义形式适用与否、优劣如何,主要看它所包含的、或能够实现的核心价值。二是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实践。一方面,为从价值层面深化对社会主义及其本质的认识提供了前提和基础。另一方面,迫切地提出系统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客观要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出和培育践行,正是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发展的需要。“唯物史观决定了对价值观的考察不能进行非历史的契约想象和逻辑演绎,而只能从中国的社会性质和发展历史出发,归纳其价值传统,将得到价值共识作为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11]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每一个历史阶段都取得令世界瞩目的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一种具有典型意义的社会主义发展模式,彰显出社会主义的价值意蕴和符合中国国情的鲜明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概括、凝练和提出,就是对这种客观存在的核心价值的反映,”[12]可以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基于历史运动和历史规律以及人们价值实践的一种自觉建构。”[13](P10)它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逐步形成并凝练出来的,体现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要求,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在思想和精神层面的质的规定性,凝聚着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的价值表达。
四、基于回应当代中国问题的现实逻辑
“问题是时代的格言,是表现时代自己内心状态的最实际的呼声。”[16](P203)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而言,今天中国面临的问题是:一是面对世界范围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形势下价值观较量的新态势。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以及网络信息技术的迅速普及,各国之间的文化交流日益深入和频繁。但一些西方发达国家采取各种各样的方式和手段对我国进行意识形态渗透,散布“马克思主义过时论”“社会主义失败论”“中国崩溃论”“中国威胁论”等,以期“唱衰中国”“妖魔化中国”和“孤立中国”。可以说,“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时代主题,并没有消弭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两条道路、两种制度、两大价值观体系之间的纷争,也没有消除不同民族国家和文明共同体之间的政治文化藩篱。真正的大国,是能够以自己的制度典范和文化典范辐射到世界上的很多国家的。面对这个格局,迫切需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出阐释,在国际对话交流中揭示中国价值话语,有力回应西方国家对我们的质疑和焦虑,向外部世界展现一个真实的、清晰的中国图式。
二是面对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意识多元多样多变的新特点。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人们的生活方式、思想行为等趋于多元化。人们不仅没有因为选择的多元变得充实,相反却遭遇价值困惑、价值冲突甚至价值危机。一些人理想信念动摇,一些人疑惑、彷徨、失落与迷茫,一些人放弃了精神追求,成为物质的奴隶,一些学科和研究领域成为西方意识形态概念、范畴、表述的“跑马场”等。这需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多元的价值选择与主导价值引领之间达成平衡,需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整体的价值导向,引导个人的全面发展,夯实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三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攻坚期。全面深化改革是啃硬骨头,既要突破传统思想观念的束缚,又要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这就迫切需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更为坚定的精神力量来消除人们对改革开放的质疑和摇摆,以更为有效的措施和手段来抵御改革开放中的风险和暗流,以更大的力度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和释放社会活力,以实实在在的丰富成果来让人民群众共享,从而为“中国梦”的实现提供充足的动力。
“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来说,最持久、最深层的力量是全社会共同认可的核心价值观。核心价值观,承载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精神追求,体现着一个社会评判是非曲直的价值标准。”[8](P168)面对当前国内外复杂多变的形势和任务,特别需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指引和规范每一个社会成员,正确地处理个人与国家、个人与社会、个人与他人的关系,正确地分析和看待中国与世界,从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集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精神力量。这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出和培育践行的现实逻辑。
总之,“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核心价值观必须同这个民族、这个国家的历史文化相契合,同这个民族、这个国家的人民正在进行的奋斗相结合,同这个民族、这个国家需要解决的时代问题相适应。”[8](P171)这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在整体逻辑的深刻揭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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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刘建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三种区分[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5,(2).
[13]吴向东.重构现代性:当代社会主义价值观研究[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
[1]本文系福建省社科规划重点项目“传统‘立德’范式在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现代转化研究”(项目批准号:FJ2015A018)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如何正确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层面’之间的统一关系”(项目批准号:15JDSZK050)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