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性化培养周系列活动——我院开展《日常生活中的法治思维》讲座

发布时间:2023-06-30浏览次数:27


为使同学们更好地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法律思维,629日,马克思主义学院邀请到福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监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林承杰老师进行一场关于日常生活中的法治思维的讲座,学校两百余名同学参与了讲座。

在讲座的开始,林承杰老师首先“蛙泳女王罗雪娟和拳王泰森两人打起来谁会赢?”一有趣的问题引入了法治概念。从力治、神治、人治再到如今的法治,林老师用幽默风趣的语言和生动形象的事例讲述了法治的演变过程。

随后,他运用法治思维,从城市治理的思考、法律思维和法律关系、宪法的核心法律关系和法律原则这四个角度展开了深讲解林承杰老师指出,法治思维要求我们把目光从问题转移到人身上,之所以产生这些尖锐的对立,都是忽略了基础的事实。“我们要替可能被忽略的人代言,对最不利者保持政治上的敏感,为其发声,保障权利。”他总结道。

在讲述法律思维和法律关系时,林承杰老师运用“肥肉变黄金”和郝劲松在火车站索要发票的事例,启示同学们要善于且勇于运用法律思维和手段生活中的不公平现象对抗。正是有了这样一群人的维权之举,才有了一个国家的护法历程,才有了我们“宪”在的生活。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而青年作为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尤为重要,这也是本次讲座的目的。同学们纷纷表示,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自觉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在维护好自身权利的同时,也推动法治中国的建设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