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下发《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将我院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硕士推荐名额5人
博士推荐正选名额2人
二、提交材料
1.《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个人情况申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
2.相关事迹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版一式1份),由申请者向我院提交,正选人员由我院审核并备查。
(1)科研成果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
(2)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以取得授权通知书或者专利证书为准;
(3)申请参评的事迹应在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取得。
3.申请材料按顺序依次整理,《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个人情况申报表》放在最上方,全部材料装入文件袋。
三、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2023年9月12日晚上24:00之前,将纸质材料以班级为单位由班长统一交至旗山校区人文楼508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至1228699920@qq.com,逾期不候。
四、注意事项
(一)每位研究生需详细阅读《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暂行办法(修订)》,申报奖学金者要满足六项基本条件。
(二)每个研究生在学制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使用。
(三)对于新入学研究生,重点考察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成绩及考核评价情况,兼顾其入学之前取得的突出成绩进行综合评价。
(四)我院在评审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时,将同时确定1-2名递补人选,递补名单及审批表与正选名单一并公示,备注说明。
(五)未缴清学费,且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或助学贷款有违约记录的研究生,不得申请本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六)确因特殊困难无法缴清学费的,在申请前需提交由导师作为担保人签名的说明,说明需提交我院评审会议审核,审核通过后经单位领导签名并盖单位公章后,一并提交到学生助学管理中心。经审批获评的,奖金将优先用于缴交学费、住宿费。
附件1: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2: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暂行办法(修订)
附件4: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高质量学术期刊目录及相关办法的通知
附件5: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高水平创新创业竞赛奖励办法》的通知
附件6: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个人情况申报表
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