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改革》许耀桐 刘祺: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理论意涵、内在逻辑与实践要求

发布时间:2026-03-19浏览次数:10

摘要: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将“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作为“十五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原则之一。有效市场基于价格机制、信息机制、供求机制、竞争机制发挥作用,有为政府履行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作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的内在逻辑体现为功能互补、制度嵌入、演化适应,这一过程需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活力与秩序、发展与安全等重要关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中,应当夯实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全面履行好政府职责,建设监管和服务相结合的服务型政府

关键词:有效市场有为政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政府职能

发表时间:2026年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