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福建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接收工作实施办法》(闽师研〔2014〕35号,下称《接收办法》)和《福建师范大学“本—硕—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闽师研〔2018〕20号,下称《“本—硕—博”计划》)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推免生接受对象、专业、名额
推免生接收对象:取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接收专业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基本问题研究、学科教学思政(专业学位)。
接收名额:学院拟接收学术推免生11人,专硕推免生5人。
二、接收工作安排
(一))9 月24 日前,本学院按《接收办法》要求成立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根据实际确定接收推免生专业、接收名额和相关要求,并制订接收推免生工作具体办法、年度接收工作方案和复试录取办法,上述内容经学校审核备案后对外公布。
(二)9月25日-10月22日,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和审核结果,开展若干次复试、录取工作,具体请时刻关注我院在研招网上的通知公告。
(三)复试方式采取面试方式,面试一般采取由考生当场随机抽取题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同时,面试老师还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四)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须携带2018年9 月1 日以来推荐学校医院或其他三甲医院升学体检报告和《考生体检诚信承诺书》供学院审核。
(五)拟录取的推免生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或本科毕业证书,将取消录取资格。
三、推免复试内容
1、外语水平测试:英语口语及听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重点考查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基础知识以及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3、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
四、录取方式
(一)接收工作小组根据考核成绩和招生计划,按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核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提出拟录取初选名单。
(二)10月24日前,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接收名单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考生由学校统一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合格后正式取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三)拟录取且体检符合教育部规定要求的考生,我院将在研招网上发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和确认。
(四)学院一般会为拟录取的推免生指定硕士生导师,尽可能为推免生提前进行硕士学习规划创造一定的条件,提供保障措施。
五、学费与奖助政策
学费按学制年限每生每学年8000元。
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详见《福建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下称《简章》)和研究生院网页(网址:http://yjsy.fjnu.edu.cn/)。以推免生身份被我校接收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新生,在基本奖助学金基础上,还可享受学校“推免生奖学金”每人8000元。另外,被确定为《“本—硕—博”计划》培养对象的,享受“本—硕—博”拔尖创新人才奖学金,每人8000元。以具体文件为准。
六、咨询方式:
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办公室:0591—22867937
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办公室:0591—22867434
附件:附件.doc
1.报考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体检项目清单
2.考生体检诚信承诺书
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8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