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首届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发布时间:2015-03-05浏览次数:905

马克思主义学院首届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于2014年11月12日下午在旗山校区学院大会议室召开。会议是在全院上下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着力推进高水平学院建设的重要时刻召开的,是一次谋划未来、促进发展的大会,发扬民主、求真务实的大会,团结奋进、凝心聚力的大会。

会议认真听取了陈永森副院长(主持工作)关于《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工作量化标准》的制定说明,以及《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学科研工作量奖励办法》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其他工作量补贴办法》的修订完善说明。

会议认为,进一步推进我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我院教师教学科研奖励相关制度和其他工作量的补贴办法不仅事关全体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而且对推动高水平学院建设会产生深远的影响,务必符合院情,科学合理。

会议表决通过了《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工作量化标准》、《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学科研工作量奖励办法》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其他工作量补贴办法》。会议还讨论了其他有关学院发展的事项。

会议号召全院广大教职员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继续解放思想、大胆探索、改革创新,积极进取,为把我院建设成高水平学院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