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10-10浏览次数:2066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福建师范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闽师研〔201924号,下称《接收办法》)和《福建师范大学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实施方案》(闽师研〔201826号,下称《卓越中学教师计划》)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推免生接收专业、名额

1、硕士接收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计划接收

硕士推免生数

0305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5

030502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2

03050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6

030504

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1

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

7

030506

中国近现代基本问题研究

3

045102

学科教学思政(专业学位)

10

2、接收名额:学院拟接收学术硕士推免生24人,专业硕士推免生拟接收10人。实际接收名额由学院根据生源情况做适当调整。

二、推免接收对象和条件

(一)我院各接收专业均可接收取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接收为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需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未在纪律处分期限内。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科研创新潜质。

三、接收工作安排

(一)报名申请

具有推免资格且符合我院申请条件的考生,自行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下称“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并按照要求向学院递交有关材料。

(二)复试时间

20201012日至1020日,我院按照《接收办法》要求,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和审核结果,开展若干次复试、录取工作,确定并公布拟接收的考生名单(含“卓越中学教师计划”培养对象)。我院将向参加复试而未被接收的考生及时反馈信息。具体请时刻关注我校在研招网和学院网页上的通知公告。

(三)复试地点及方式

复试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人文楼5楼。

复试采取现场面试方式,面试一般采取由考生当场随机抽取题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评委还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四)复试时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个人简历

3、荣誉证书

4、全国大学生四、六级考试成绩单

(五)拟录取的推免生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或本科毕业证书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六)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我校医院组织的体检或提交三甲医院升学体检报告(体检项目及要求详见我院网页文档下载区),三甲医院的体检报告需于1030日前通过EMS或顺丰快递寄达:福建福州闽侯上街镇大学城师大校区行政楼527,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

四、复试考核内容及分值

复试内容

复试形式

分值

备注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考核

查阅材料、现场面试

不做量化,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外语听说能力

现场面试

10%

英语口语及听力

专业素质和能力

查阅材料、

现场面试

90%

重点考查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基础知识以及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

五、录取规则

1、各专业(或专业领域)按照复试成绩(总分100分)排名,接收工作小组根据考核成绩和招生计划,按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核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提出拟录取初选名单。

2、如有考生放弃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依以上规则递补录取。

3、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有违诚信或弄虚作假者,不予排定录取名次、不予录取。

4、拟录取的考生,我校研究生院将在研招网发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和确认。

5、学院为拟录取的推免生推荐硕士生导师,为推免生提前进行研究生学习规划创造条件。

六、其他

(一)本工作方案在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制定,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及邮箱:0591-22868239mkszyxyyjs22868239@163.com

学院监督电话:0591-22867822

学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8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人文楼5楼。

 

 

 

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