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录取的一志愿考生请于4月26日前将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6个月内有效)以快递的形式邮寄到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体检项目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文档下载区。如因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针对疫情地区考生无法提供体检报告的,请考生提供书面缓交申请,并明确因考生个人体检原因造成无法录取或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的考生责任自负。书面申请经考生本人手写签名后,扫描或拍照于4月15日前发至邮箱:1779280918@qq.com。
邮寄者务必使用EMS或顺丰快递,并在快递封面备注栏标注:专业+学院网站中复试结果公布中的序号+姓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8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人文楼5楼509办公室,收件人:黄老师,电话:0591-22868239。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