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15浏览次数:22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6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师大学工〔202623号)和学院《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修订稿)》等有关要求,现将我院2026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二、推荐名额

1.我院2026年国家奖学金名额为等额1名。

2.我院2026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共9名。

三、组织实施

学院组织相关奖学金的申报、评选与审核等工作。

(一)学生申请(9月1524:00前)

符合国家奖学金条件的学生填写并提交附件2-1《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附件2-2《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上传系统版)》。按照附件2-2要求填写两份文件,保证填写内容一致。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条件的学生,填写并提交附件3《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申请人应于指定时间前,按要求提交相关申请及证明材料至指定负责人处。所有参评的事迹、材料,需在上述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取得。逾期或提交材料不齐全者,将不再接受申报。

(二)学院推荐、公示(9月28日前)

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和下达的指标,对本学院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提出初评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相关表格报送学工处资助管理科。

(三)学校审核

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经校奖助学金评审小组评审,提出国家奖学金等额人选和差额人选名单、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上报省教育厅。

四、评选要求

(一)学院高度重视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确保评审工作顺利开展,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杜绝弄虚作假。

(二)同一学年同一学生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参评学生获奖情况等要以2025—2026学年中所获得的奖项为主。


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69月15



相关链接:关于开展2026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http://stu.fjnu.edu.cn/e3/0b/c5950a451339/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