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下发的《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和学校要求,12月2日下午,马克思主义学院在人文楼520会议室召开《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学习会,会议由学院常务副院长傅慧芳教授主持并讲解。
傅慧芳副院长强调,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立德树人是导师的首要职责,肩负着为国家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重要使命。接着她详细讲解了八条准则,强调十个“不得”行为,指出研究生导师本身要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素质精湛,研究生导师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对学生的培养水平,增强立德树人的职责。她还同时强调,研究生导师要对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科研创新能力同样重视,注重对研究生的人文关怀。
通过本次学习,有利于进一步增强我院研究生导师的责任意识,明确岗位职责,助力研究生成长成才。